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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
1、地方政府不可以直接设立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为地方政府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不具备这项职能。 2、地方政府具有法人资格,但不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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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案件,由检察院起诉,所以根本不存在原告撤诉的问题,因为原告就是检察院,是公诉方,根本不是被骗的人。诈骗罪成不成立,先看公安机关决定立不立案,不立案就说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那就是无罪。如果立案侦查,情节可能构成犯罪了,就应该由检察院起诉,起不起诉并不是被害人说了算。根据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其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根据的规定,、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诈骗罪名不成立的,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地方政府不可以直接设立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为地方政府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不具备这项职能。 2、地方政府具有法人资格,但不能成为股东,因为做股东是投资、经营,政府没有投资与经营的职能,政府是行使管理职能,政府机构的职能很明确。 3、地方政府若要投资,是以国资公司的名义进行,或是其他国有投资公司进行。
至于员工会怎样判刑这个要看员工在这个诈骗公司中具体所起的作用和承担的工作,不能一概而论。公司涉嫌刑事诈骗,如果员工确实不知情,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没有单位犯罪这一说的,即使是公司集体决定实施的诈骗行为,刑法也只能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该员工系管理人员的话,且与该诈骗行为有关联的话,涉嫌诈骗罪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该员工只是一般小职员,未参与管理预谋诈骗行为,仅仅执行上级命令,该员工是不构成诈骗罪的,不久就会无罪释放。诈骗犯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划分为主犯或从犯或胁从犯等,诈骗属于刑事案件,涉案公司领导一般从重处罚,最后再结合其涉案金额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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