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2、出...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现将这四方面依据详述如下: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服务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外,还应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1、工地实验室未被认定出具试验检测报告的 2、试验检测项目、内容超过批准范围的 3、使用未按要求标定的试验检测设备或使用标定不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