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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登报公告XX有限公司,注册号:XXXXXXXXXX,于2010年8月31日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清算组由XXX、XXX、X...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期限,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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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公告期是60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的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承受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二、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清算。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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