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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九条【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承担】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
未投保交强险的,要被罚款的。根据《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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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处罚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上面所述,简而言之就是您去车检的时候看您没买交强险的先把车扣下,然后您投保交强险最低责任限额进行以2倍的罚款。如果您交强险的话要缴纳800元,罚款就是1600元,您还要去把保险给补齐了,拿着补缴的发票去领车。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三十九条【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相关呐规定如上所述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驾驶人需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 驾驶人不缴纳交强险的风险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三、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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