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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致他人重伤而被判处缓刑的,不能再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适用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强制措施,被告人被定罪量刑后,刑事诉讼已经结束,被告人应当依...
故意伤人重伤能否: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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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重伤,涉嫌,只要符合取保候审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并出具,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上述法条可知,导致一方重伤,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对于可否取保后审是必须要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建议您具体情况委托律师处理,毕竟造成了对方重伤。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属于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一般不能批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适用于不严重的犯罪行为,且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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