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可以不是投资人。 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 1、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
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如果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能。没有了董事会,就没有了董事会决议,而执行董事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与监事会一同,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维护公司的权益,无大小之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方案、计划的决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法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股东会《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2条)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董事会。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设立及职权的规定;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51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6人已浏览
955人已浏览
1,07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