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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 2、在领结婚证的时候要去当事人双方中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由此看来,外地户口可不可以在广州领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婚姻登记手续必须在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常住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如果任何一方想要在异地申请领取结婚证书,民政部门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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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的,需要到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亲自到场,从取得离婚证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需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 双方户口证明; 2. 双方居民身份证; 3. 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5.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问题的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民的婚姻登记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6个环节。按往常流程,无论是办理结婚还是离婚,办事双方都必须带备身份证、户口簿。而《实施意见》明确:“将市民婚姻登记记录信息实时反映在市民卡内,经市民本人同意,相关部门可通过市民卡网页查询。”《实施意见》明确,2015年6月前办理结婚、离婚均取消提交户口簿。 从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由于目前市民卡信息录入、确认及共享还处在操作、调试阶段,市民办理婚姻登记还是要带备户口簿,年内应该可实现免带办理。此外,非户籍居民在广州办理结婚,仍需带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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