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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
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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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农村房地产继承公证按标的比例收费。《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公证服务实行计件收费和标的比例收费。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按标的比例收费;第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收费。第三条 公证处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存款公证;(二)赋予债权文件强制执行效果;(3)民事协议的证明;(4)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信用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拒绝证书的票据,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六)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嘱,清点遗产,确认遗嘱效力;(七)证明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评估;(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九)保管文件,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办理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表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回答法律咨询;(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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