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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所需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 二、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3、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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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总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批准文件、登记申请书等材料;3、符合条件的,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备案手续。
设立公司的程序如下: 1、起草公司名称(6个月有效期); 2、向工商局申请设立; 三、银行开户(名称为拟定公司名称(筹),并注入资金,大于等于注册资本; 4、提供银行收据、注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章程等。,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注意,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应达到10万元以上,因此3万元必须由多人注资); 五、向工商局提交验资报告等资料,办理营业执照等; 六、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携带身份证、申请书、房产证明材料等到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安监局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等待检查,检查合格后,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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