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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股权转让股东大会的决议,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将相关信息带到工商部门的许可证窗口进行股权变...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了程序,就没有问题,完全是可以办理的。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按照章程办理,如果章程未规定,则按公司法办理:股东应就其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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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形式: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转让其股权。2、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反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由于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股权转让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受到损害。3、 预防措施: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实际上是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经隐名股东追认即有效。如果隐名股东不予追认,但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善意条件:是否第三人不知道,是否支付价款,是否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支付合理对价,是否登记股权变更),则不得对抗,隐名股东对股权享有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可以根据持有协议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主张显名股东侵权。四、风险防范措施:一、(1)首先通过确权诉讼确立其对公司的权利,然后转让其股权。二、(2)显名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取得股东资格。在与他方签订代持协议时,隐名股东应注意相关条款的完善,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法律上讲,委托他人代办是可以的,具体可不可以要看当地工商局认不认可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是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股权转让事项,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转让时各自的投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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