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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是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情形内,倡导婚姻自由,只要一方想离婚,都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第一次诉讼,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是特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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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起诉离婚最快需要三个月。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经过院长批准,还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话,那么是需要六个月;如果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话,那么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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