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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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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因此,当父亲出现遗弃子女情形的,其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父亲生活的。不管是离婚以后带着孩子生活还是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离婚这件事情本身对孩子的影响都是特别大的。所以各位父母在争取抚养孩子的时候也要多多顾虑孩子的感受,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孩子跟着谁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好处,尽量避免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母亲争取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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