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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到10级工伤鉴定标准可参考以下: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
黑龙江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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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通知,7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为离岗前20个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就这个职工的情况来说,工伤赔偿中,单位应该向职工赔偿的项目包括: 一,医疗期间的工资。二,如果合同到期或者他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黑龙江省十级为职工六个月工资。三,如果他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给付,不足一年的按10%给付。退休的不给付。
你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申请认定工伤等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合同期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鉴定后你就能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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