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卖方擅自变更合同,变更行为不发生效力。变更的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若变更的内容对原合同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一方可书面发函给对方,要求其按照...
个人感觉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更为妥当,且便捷。合同欺诈需以对方主观恶性为要件,为订立合同而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卖方擅自变更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的内容对原合同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一方可书面发函给对方,要求其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若拒不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擅自变更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的内容对原合同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一方可书面发函给对方,要求其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若拒不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首先,有合同约定依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其次,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交付的房款价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