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货车的报废年限一般是15年,但如果里程数达到以下标准,也要作报废处理: 1、总质量1.8t以下的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累计行驶3...
车辆报废的年限是:出租车使用8年报废,中型的10年,大型的12年;租赁载客汽车15年;公交客运汽车13年;专用校车15年;小、微型营运载客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书,行驶证,号牌。前往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申请表。受理申请后对已达报废年限车辆开具通知书。持有通知单,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解体。携带证明前往机动车查验岗核对签字后回收牌证,上报审批。
处理汽车报废违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警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和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取罚款。罚款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825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