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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
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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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利息形成条件: 民间借贷中利息包括两种:一种是借用期内利息,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针对这两种利息有不同的起算方式: 第一,关于借用期内的利息,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计算:如果借贷双方在书面或者口头约定中,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仅需偿还出借人的本金,不需要支付任何的利息,因此,这种情况下借用期是没有利息的。当然,如果借用期内约定了利息,应从其约定; 第二,关于逾期利息:定期无息借款,逾期利息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不定期的无息借款,从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者从起诉之时起算;约定借款内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的,逾期还款利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计算。
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 第二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 第三类: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要求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不再是目的,而是债权人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不同的债权债务纠纷目的有着不同的讨债途径。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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