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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答案如下 当事人是有权利拒绝参与调解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整个过程。调解包括庭内调解和庭外调解,庭外调解又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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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调解可以判离婚,但要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的。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这个要看法院的安排,离婚案件一般是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一般不会超过一审诉讼审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根据《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可知,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2、调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内容不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第三方或者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3、因此如果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当事人认为调解方案不符合自己的利益诉求,是可以拒绝调解的。这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而不是义务。并不会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故不会被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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