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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以丈夫名义存款的性质 在与丈夫忠林结婚前,小琴曾外出打工多年。2000年10月,双方携手走进婚姻殿堂后不久,小琴将打工期间积蓄...
可以,请参照以下案例:无借条凭银行转账单要回借款获法院支持讯(黄戌娟彭冬林)因关系甚好,家住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的吴瑞华先生借钱给亲戚胡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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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查询你老公名下开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所谓个人隐私,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是指个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个人信息秘密不受他人非法收集、探索和公开等。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可侵犯,夫妻也不可侵犯隐私。根据我国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8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的相关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即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也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或者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的要求,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公民个人在银行的存款状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等都涉及个人隐私,银行以此为理由拒绝查询丈夫名义的存款状况实际上是正确的。不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的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关键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集证据。
并不一定算赠与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有效。母亲以子女名义存款的事,如果自己并不知情,或者母亲并没有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明确表示要将这笔存款赠与的,那么赠与合同并未生效,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为单务、无偿合同,也需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以你丈夫的名义所开设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进行调查。 所谓个人隐私,又称为私人生活秘密,所指的是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秘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即便是夫妻一方也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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