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承包期以内不得予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
在承包期以内不得予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样做不符合土地承包政策,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流转,如果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需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土地流转期限原则上发包2年一包,不能签订超过3年得长期合同。
村民在承包土地之后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但同时也有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如果村民承包土地之后没有对土地进行耕种而是将土地闲置的,村委会作为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土地的村民合理耕种经营土地。如果村民连续两年将土地弃耕闲置的,村委会可以终止该承包合同,收回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8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