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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结婚证需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遗失证明、档案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当事人最近三张2英寸免冠照片等,当事人填写婚姻登记...
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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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 1986年 9月《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离婚证丢失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离婚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你应该去原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补办证明的事,而不是到法院补办
不需要补办,可以起诉离婚。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证书丢失时需要带的材料如下:1、户口簿;2、身份证;3、海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4、本人离婚证书(损坏或不一致提供);5、我有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一)离婚证丢失,民政局补办的程序是: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一)双方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声明》;(2)婚姻登记员发誓并签字。(2)离婚证书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如下:(1)审查证书、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核实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3)离婚证书丢失后,补发时的补发程序如下:(1)经核实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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