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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信用卡6年没还要向银行说明逾期的原因,要跟银行进行沟通,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若是银行不同意延期,也可以找身边的朋友帮忙,向他们借钱进...
1、银行所称的刑事责任,可能是指你涉及信用卡诈骗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信用卡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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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如果起诉了就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产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计算,从消费记账日起息; 3、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3、银行会起诉; 4、自还清欠款日起5年内无法在银行信贷类业务。
这种情况不算信用卡诈骗。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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