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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⑴、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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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发债等~~都属于再融资概念的范畴. [2]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 [3]定向增发:是增发的一种形式.是指上市公司在增发股票时,其发行的对象是特定的投资者(不是有钱就能买). [4]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总是在股票价值与市场价格相当或被市场价格高估时,实施增发计划;而在股票价值被市场价格低估时实施回购计划.这才是遵循价值规律、符合市场经济逻辑的合理增发行为。因为在市场价格低于股票价值时实施增发,对公司原有股东无异于是一次盘剥,当然对二级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投资信心都是一种伤害。 所谓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及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以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为对价,取得特定人资产的行为。证监会于2001年底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2年9月出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已经为今后推出定向增发制度预留了空间。由于定向增发是一个相对比较敏感的市场话题,过去只有少数公司进行过定向增发试点,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关于定向增发的规范意见,为在较大范围内推行定向增发打好基础。 我想你就定向增发与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已经清楚了。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经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公布。分总则、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管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后申请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8章61条,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2016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上就是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不能融资的一些解答。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1、主要交易对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均为无关联第三方。 公司正与相关方磋商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目前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I65)、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4)。公司本次拟收购相关标的资产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我想你就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规定已经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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