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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东同意的条件 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遵循一股一权原则。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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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第一,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二,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你好: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到两类公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则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即可召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章程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由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决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由其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有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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