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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资企业注销需要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进行清算; 2.向工商局报送相关文件,提出注销申请; 3.出具审计报告; 4.刊登清算公告; 5.办...
向外资审批机关(商务局)申请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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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的股东决议,公司和分公司的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办理注销登记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公告等文件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登记批准后,工商局会发给你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税务机关、技术监督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有关证件的注销手续。
2、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3、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出具相关材料。 4、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5、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2个工作日完成。 6、注销登记不收费,等待申请通过后,公司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登记处进行撤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公司注销流程应按下列步骤来进行: 1、在一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 3、完成清算工作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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