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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们就来谈谈设立分公司的条件,设立分公司首先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公司的注册事项有哪些呢?注册事项有名称、营业场所...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而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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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公司章程、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股东资格证明等。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就是公司成立之日。
合同不成立的条件为: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要约、承诺不一致; 2、合同的客体不确定;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3、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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