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工伤致右手肘部骨折,如关节内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8八级”“24)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
是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需待伤情稳定后(一般在医疗机构建议休养的时间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该部门依据受伤情形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一般可以达到10级伤残,具体依据鉴定结果为准。没有功能障碍一般来说定十级。评定伤残等级需要至专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如果是单上肢肘关节以上截肢,构成二级伤残;单下肢需要大腿截肢才可以构成二级伤残。对于双肢关节以上截肢的,构成二级伤残或者一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55肢体残疾分级551肢体残疾分级原则按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分级(不配戴假肢、矫形器及其他辅助器具)。肢体部位说明如下:a)全上肢:包括肩关节、肩胛骨;b)上臂:肘关节和肩关节之间,不包括肩关节,含肘关节;c)前臂:肘关节和腕关节之间,不包括肘关节,含腕关节;d)全下肢:包括髋关节、半骨盆;e)大腿:髋关节和膝关节之间,不包括髋关节,含膝关节;f)小腿: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不包括膝关节,含踝关节;g)手指全缺失:掌指关节;h)足趾全缺失:跖趾关节。552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b)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c)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d)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e)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f)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g)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h)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i)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553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b)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c)双大腿缺失;d)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e)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f)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中的情况除外);g)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554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双小腿缺失;b)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c)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d)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e)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中的情况除外);f)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555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单小腿缺失;b)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c)脊柱强(僵)直;d)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e)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f)单手拇指全缺失;g)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h)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i)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1300mm的成年人);j)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k)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一、股骨骨折司法鉴定几级 因工受伤,可以评到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体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股骨骨折,无钢板内固定,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工伤十级伤残;有钢板内固定,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九级伤残;有功能障碍,根据障碍程度另行定级。若发现股骨头坏死,可申请旧伤复发医疗,严重的可要求做股骨头置换术。不做手术,不改变伤残等级,重评没意义;如果做了置换术,可申请复查鉴定。一般来说初次鉴定时效没有明确的规定(省市鉴定办法规定了时效的,从其规定),但原则上满两年必须做鉴定,否则在享受工伤待遇时会遇到些不必要的麻烦。之后,功能变化了,还可以申请复查鉴定。至于鉴定所需资料,请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咨询。 二、如何鉴定股骨骨折几级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6人已浏览
1,039人已浏览
4,809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