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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批捕之前,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行为人办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
在判决前,无论是在调查阶段还是起诉阶段,都可以申请等待审查。但是,案件交给检察院,再过一两个月就会被法院起诉,所以在这个阶段很难处理。等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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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就可得知,取保候审不但可以在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移交检察院还可以在检察院办理,案件起诉后还可在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以的。检察院批捕后、起诉后判决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既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公检法机关仍然要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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