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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安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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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的工资达到缴纳个税的标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该笔奖金属于员工在贵单位任职受雇而取得,因此需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合同补偿金不超过上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3倍,就不需要纳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和其他补助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在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补助),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在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2、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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