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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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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房产:你婚前的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卖掉后以儿女名字买的房是属于你儿女的,离婚时你或他都无权再分; (2)他在婚后以他儿女名义买的房:也是他儿女的财产了,离婚时你或他也都无权再要求分割;但,他给儿女买房的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他再婚后所挣):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借给他儿子的,可以要回一半购房款归你。 (3)你买的车:虽然是用的你的名字,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买,所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一人一半。 但如果你能证明买车的钱用的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这车是你自己的,离婚时他不能分。 (4)借的钱:如果有证据必须还;当是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当是你的个人财产时是你的个人债务,由你来还。 (5)存款:只要是你们再婚后他得到的收入:在你们没有书面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人时,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你没工作、没有收入,也有权分一半,但你必须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存款才可以。
家庭财产的分割方法是: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他在婚后以他儿女名义买的房:也是他儿女的财产了,离婚时你或他也都无权再要求分割;但,他给儿女买房的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他再婚后所挣):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借给他儿子的,可以要回一半购房款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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