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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看对方伤势如何,是否因此有后遗症,可以让受害人出具医疗费单据,根据单据协商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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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你被人打了一巴掌,行为人就违反了上述规定(有行为就构成违法,不要求非达到轻微伤),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只打了一巴掌,情节明显轻微,一般公安机关不会拘留行为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如果不能证明伤害是你造成的,你就不会有任何责任。对方作任何鉴定都没用,因为根本不是你打的。如果对方真的有证据证明是你打伤他的,法院会根据他的实际损失判你赔偿的,但是也不可能随他狮子大开口,所有费用都是要有票据的,比如医疗费等等。另外如果对方也有过错(三番五次在门口叫骂也是属于一种过错),那他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的。现在你不承认打他,公安应该已经没法处理了,如果调解不成,最多只是打民事纠纷官司而已,你不必过于担心。
可做一个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合和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对方是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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