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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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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2)为防止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或委托律师到医院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并封存主观病历(如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3)解决途径是直接和医院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及时起诉。诉讼有风险,能否胜诉取决于律师能力而非案件事实本身,建议委托医疗律师代理起诉。
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给予警告,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其执业证书。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节严重的,除依照前款处罚外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应当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鉴定,如果确认属于医疗事故后,则由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主治医疗人员负有严重过错并造成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的,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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