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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比如仅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抚养权争取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其最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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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其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制收费: 1万元(含1万元)以下部分1000元 1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2%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1%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3)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收费。 (二)代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按件收费:1000—5000元/件。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审判阶段:1000—10000元/件。 (4)办理死刑复核案件:10000—30000元/件,但曾办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5)刑事自诉案件和办理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案件按上列标准执行。 (6)代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7)办理涉及财产犯罪案件,也可以按涉及财产数额,参照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5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2)进入再审程序后代理再审案件诉讼,按代理一审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六)办理二审诉讼案件 (1)未办理一审只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曾办理一审再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七)办理发回重审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曾办理过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八)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2)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九)代理仲裁案件参照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十)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服务费,在每有效工作小时50—2000元的范围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同时要看您有无证据证明您的举张或反驳对方的举张。 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律师费3000元-5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您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在委托律师时可谈全包价(仲裁、一二审、再审、执行),也可要求按阶段收费,不过如果代理二审、再审,按规定收费可减半。参考法律法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计件收费(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四、收费说明(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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