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1,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剩余债务由房产所有人一方负责继续偿还3,离婚时对于共同负担债务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5、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离婚后处理婚前个人债务: 1、婚前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独自承担清偿责任,其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将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付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要划分清晰明确,对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后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