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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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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取保候审,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情节严重的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是无罪推定理念的具体体现。不得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享有法定的沉默权,同时要遵循疑点归于被告原则。
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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