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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那么有限合伙人的哪些行为不能视为合伙事务的执行?这些行为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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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此责任。设立合伙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事务的执行。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执行合伙人,所有合伙人都是执行合伙人,但有限合伙人除外。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合伙公司的代表人,相当于合伙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合伙企业日常运作中代表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获取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自身利益有关的财务资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建议;参与决定入伙、退伙;以及为企业担保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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