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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书面凭证,一般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其内容是对商品房买卖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初步的协商约...
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书面凭证,一般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其内容是对商品房买卖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初步的协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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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过于简单,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交楼日期等。 2、对分摊面积、税费、违约责任、配套设施、装修标准、房地产交付及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物业管理等诸多内容不作规定或者不作详细约定。
在实践中,为了尽早销售商品房,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双方先签订商品房预售认购书,购房人依认购书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但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谈判中,又因为对具体条款的争议,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款项是否视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争吵不休。对于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认购书没有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人所缴款项应当退回。
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书面凭证,一般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其内容是对商品房买卖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初步的协商约定,同时开发商会通过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内容约定,向购房者收取一定费用作为之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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