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请看看念斌投毒案2008年2月1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8年12月1...
请看看念斌投毒案2008年2月1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8年12月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立案后法院迟迟不开庭怎么办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可能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长时间审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如果需要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可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这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定罪量刑主要看案件的案情、事实、证据。若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跟进案件进程,代为会见、了解案件情况,阅览卷宗,提供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视案件情况争取缓刑或者无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3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