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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迁入政策而定,有些地区(如:苏州等)在该前提下,是不允许迁入户口的; 2、未成年子女迁入苏州户口的,需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苏州市户口的迁入,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一)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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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迁入条件有:第一类:由公安机关受理的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参加社保、医保、,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积分落户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工业区和高新区。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2020年苏州迁入条件有:第一类:由公安机关受理的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参加社保、医保、,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积分落户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工业区和高新区。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2020年苏州迁入条件有:第一类:由公安机关受理的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参加社保、医保、,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积分落户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工业区和高新区。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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