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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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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参与者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造成的损失,不得转移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造成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债权债务清理清理后,有剩余非法财产的,没收并当地上缴中央金库。人民法院执行的,集资者仍不能清理集资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禁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这意味着,一旦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就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损失,参与者自行承担,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债权债务清理后,如果有不正当财产,没收,当场支付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筹款人仍无法偿还筹款的,参加者应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加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和损失由自己承担。
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很多人觉得非法自己的哪些受害人正是因为自己贪小便宜所以才会被别人欺骗,所以很多人会问非法集资受害人有错吗,其实在法律上来说,非法集资的受害人并不存在任何的过错的问题,而且他们也正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而使自己陷入错误认识,从而错误的处分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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