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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同学人身损害的,由同学及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
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无责任为例外(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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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不伤大碍的让孩子自己处理,例如,被推一下,之后没再有什么别的伤害的,那就教育孩子以后那种人躲远些,不要理那种人。实在过分则骂,但最好不要打。除非正当防卫可以打。 2.若被打严重,或可能激发更大的伤害,则学校——对方家长——报警——法院+教育局看具体情况再做定夺。①一般是大于第1点而小于被打伤或对孩子心理伤害比较大找学校。 ②若打伤比较重或对孩子心理伤害很大则通过学校找其家长出来处理。若对方家长非常蛮横,则视情况可考虑报警。 ③若伤势严重,例如骨折什么的,则直接学校+对方家长+报警+做好法医等权威部门的伤情鉴定并做出权威报告,收集证据。若学校此时还推脱责任,则向学校上级部门,例如教育局状告学校。对于你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怎么办这个问题,若对方家长还蛮横且不承担责任,对方孩子没丝毫悔过,则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同时做好,为保护孩子健康而可能遇到的转学问题。
1、若孩子在学校中玩耍造成他人受伤,其监护人是需要承担赔偿的,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的,都造成了侵权的事实,而对于侵权行为,则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由于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评上等级的,过错方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如评上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等等;如果小孩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协商不成的,建议让对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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