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典当行年审,是指依据《典当行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按年度对典当行进行检查和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资格继续从事典当经营活动的制度。...
典当行年审包括下列事项:(一)典当行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二)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其他变更情况;(三)典当行财务状况;(四)典当行组织机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典当行强迫当户赎回当物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典当行根据章程规定事由、会决议或者其他事由解散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典当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被责令关闭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组织清算。典当行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
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及资金拆借;(三)发放信用;(四)未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286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5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