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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无效后果是什么

2021-12-26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口头遗嘱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立口头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口头遗嘱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立; 3、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4、口头遗嘱中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消除危急情况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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