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有下列情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征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处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条规定确立了我国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范围。此条规定的四项内容不仅仅是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依据。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于离婚诉讼之中,那么是否也适用于协议离婚中呢?我个人认为,这种过错的赔偿请求权,不仅适用于离婚诉讼,同样也可以适用于协议离婚中。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没有就损害赔偿进行约定,且无过错方具有过错方的有利证据,那么,这种离婚协议,并不代表无过错方放弃了自己的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完全可以在离婚协议生效后一年内,依法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