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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镇规划、乡规划...
重要城乡规划批准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审查。报省以上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的城乡规划,在上报前,市城乡规划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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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一)因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致使无法按照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的;(二)因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和公共利益,致使无法按照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的;(三)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确需修改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其他情形。修改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给予财政支持。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规划编制任务,未按照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编制规划,以及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的,由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合同约定编制费二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原发证机关对其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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