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人民法院...
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挂靠,是企业内部的一种行为,是因为你想承接某个项目或项目,但资质不足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正常的操作流程是建设方把钱打给挂靠方,然后扣除管理费后拨给你。从税务局的角度来说,这是两个企业的交易,和你无关,你只需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开发票是挂靠方的事情。
所谓挂靠,就是企业内部的一种行为,是由于您想承揽某个工程或项目,但资质不够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正常的操作流程是建设方将钱打给被挂靠方,然后在扣除管理费用后拨给您,在税务局的角度来说这是两个企业的交易和您并没有关系,所以您只需做好应做的,开发票是被挂靠方的事。法律依据《建筑法》。
合同是借原公司名义签的,如果不开原公司的发票,客户公司不好入账,所以最好是与原公司协商解决。一般只要你给一定挂靠费并负担税费都能开出的。因为合同是以原公司名义签的,起诉也需要以原公司的名义,通常也需要支付一定挂靠费,反正都要麻烦别人,还是给点挂靠费和税费把问题解决掉,省去诉讼的麻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4人已浏览
70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