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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房屋上诉状怎样写啊

2022-07-30
上诉人(一审原告):袁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镇新华街XX段XX号。(身份证号码:5XXXXXXXXXXXXXXX,)。被上诉人(一审被告):XXX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XXXXXX)。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法定代表人:XX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翠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二、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事实和理由:一、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交纳了代交费用但没有交款收据并不是上诉人的过错。本案关于上诉人一次性交清了购房款575628元,被上诉人于2009年9月26日按正常程序交付了房屋、上诉人是委托被上诉人代交税费、专项维修资金(简称:代交费用)等的事实双方无争议。双方在房屋交接时,按照被上诉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要交清代交费用被上诉人才不会拒绝交房,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其他房地产公司和被上诉人历次交房的惯例。本案在庭审中被上诉人也认可这个事实。上诉人在接收房屋前,是用现金一次性向被上诉人交纳代交费用的。只是其工作人员说这是代收代交,要代交后相关部门出据了票据才转交给上诉人,还拿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四条双方的约定:“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365天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凭证”佐证,并说收到了房屋就是交清了代交费用的直接证明。由于有合同的明确约定,有被上诉人的交房行为,有直接收到房屋的事实,有其工作人员的解释,上诉人当时交纳代交费用时就没有索要临时收据。上诉人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均处于被动状态,综观整个过程,交款后没有临时收据并不是上诉人的过错。上诉人是在一系列误导下没有得到临时收据的。试想,如果上诉人得到。以上就是修建房屋上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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