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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
每一位公民和用人单位都有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义务和责任,有时候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国家就会对这些人实施一定的措施,那就是税款滞纳金了,那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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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收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 二、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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