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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查勘和定损的流程为机动车出险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到4S店进行维修,3方共同确定损失,由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报告,机动车维修,车主提供相关...
2000以下没有人伤事故明确的,施行“互碰自赔”自己找自己家公司赔偿。其他情况按一般理赔程序走。 先报案,查勘定损员查勘、定损。然后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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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理赔的查勘和定损,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为机动车出险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到4S店进行维修,3方共同确定损失,由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报告,机动车维修,车主提供相关资料给4S店,车辆维修好后车主接车走人,授权4S店代为向保险公司索赔,赔款支付到4S店账户。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强险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告后,责任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受害者的损失。无责任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任方保险公司也应当对损失进行调查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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