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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支付抚养费对方当事人会携带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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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举证证明你的收入水平,确实支付不起,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 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 [说明]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需要注意的是,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回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一、按照法律规定,你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的,如不支付,对方可以起诉要求强制执行。二、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三、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不抚养方不支付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抚养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可以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在诉讼中离婚,不支付判决书中确定的抚养费,抚养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抚养方有抚养能力但转移财产,逃避支付抚养费,可能会被列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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