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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很多时候当项目完工时,发包方由于各种原因都无法及时的与承包方结清工资款,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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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很多时候当项目完工时,发包方由于各种原因都无法及时的与承包方结清工资款,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拖欠工程款在生活中很常见。很多情况下,项目完成时,发包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与承包人结清工资,工程欠款可以追回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当事人对拖欠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支付。关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1。当事人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作为计算利息的开始时间。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视为支付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项目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拖欠工程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很多时候当项目完工时,发包方由于各种原因都无法及时的与承包方结清工资款,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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